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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先导段施工项目ha-ksl2-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22-09-30

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先导段施工项目

HA-KSL2-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发改投资复〔2022〕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淮交建许字〔2022〕000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工程先导段里程长1.997公里,起于淮安南互通,沿北京南路,终点接一期工程北京路立交(实施北京南路高架与西安路高架衔接的两条匝道);同步实施南苑路(西安路-北京南路段)地面辅路,里程约1.565km;改移南互通前被交路Y256一级公路,改线里程2.088公里;先导段估算建安费约9亿元。

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主路采用全高架形式,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Y256改线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加硬路肩形式,设计速度60km/h。同步实施相关道路节点改造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A-KSL2-1标段。

HA-KSL2-1标段:淮安市快速路二期建设工程先导段(桩号BJK0+000-BJK1+997.448NYK0+000-NYK1+565.000,HDK0+371.757-HDK2+459.416)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通道、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排水、综合管线、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2.3工期

计划工期: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相关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中适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上述工程仅指新建工程或改扩建工程,不包含大中修及维修养护工程)。

4)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⑤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自2019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上述工程仅指新建工程或改扩建工程,不包含大中修及维修养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城市快速路主体工程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上述工程仅指新建工程或改扩建工程,不包含大中修及维修养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需提供其近一年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备注:

a.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公路与桥涵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等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公告下方标书费用200元为平台费200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淮安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路26号

人:林玲

话:0517-83930189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人:张春阳、胡继军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件:1716269190@qq.com

工作QQ:1716269190(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每个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家单位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并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与评审

8.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103110:0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11:00。

招标人定于本公告的开标时间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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