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金自资规告字【2023】38号)
经金乡县人民政府批准,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金储2022-42号 | 缗城路南侧、山阳路东侧 | 7147 | 商务金融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大于或等于1.2 | 详见挂牌文件 | 5666 | 6606 | 10 | 113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上挂牌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0日9时至2023年6月18日16时00分前(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金储2022-42号:2023年0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上挂牌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上挂牌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上挂牌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监管,挂牌活动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联系
5. 由于系统原因,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8773776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8719955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
2023年5月4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济宁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金乡县人民政府批准,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金储202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的出让人为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进行。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金储202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缗城路南侧、山阳路东侧,出让土地面积714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商务金融用地40年,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进行。
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并按出让文件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获得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登陆系统后,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买申请书;
(4)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12个月。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参加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需重复办理。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证书的咨询电话0537-7817075)。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照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竞买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电子竞买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竞买申请人申请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分别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根据网挂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分别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挂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网挂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人。
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原则上采取事后审查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06月10日09时0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挂牌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纳。
(三)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
(四)本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8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肆万元(¥11340000)。
开户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
开 户 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分配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系统方式进行交纳。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应遵守银行额度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分多次汇入竞买保证金账号,系统自动以保证金账户累计余额计算交纳竞买保证金数额。
八、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挂牌起始价、综合楼面地价、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陆佰陆拾陆万元(¥56660000),综合楼面地价陆仟陆佰零陆元/平方米(¥6606),楼面地价增价幅度为壹拾元/平方米(¥10)。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 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询。
(二)网上挂牌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3年06月10日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内,网上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网上交易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3年06月20日10时0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挂系统显示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限时竞价
1、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期限截止时,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交易服务中心权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所有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出现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4 分钟倒计时截止,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并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出让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申请人为竞得人,但设有底价出让且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五)监督
挂牌截止前1小时内以及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员,应当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网络视频直播室对网上挂牌报价、挂牌截止情况及网上限时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六)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人应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委托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要件)到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验(无故不提供成交材料的,竞得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无误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济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系统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综合楼面地价的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
(六)规定的时限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达到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未在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内达到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2)因竞买人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达到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3)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应当在网上挂牌申请前向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提出咨询;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操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联系。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法人等内容。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网上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2.因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监察、司法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照常进行,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竞得人成交后,竞得人拒不提供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
金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县林业局)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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