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自资规告字〔2023〕13号)
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JSJ2022-003号胡营片区(安福路东、汽车西站路南)03宗地地块一 | 安心路以西、居学路以北、安福路以东、汽车西站路以南 | 44064 | 商服住宅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8 | 详见挂牌文件 | 17846 | 2250 | 10 | 3600 |
JSJ2022-007号胡营片区(安和路东、居学路南)07宗地地块一 | 安康路以西、英智路以北、安和路以东、居学路以南 | 87917 | 商服住宅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8 | 详见挂牌文件 | 35607 | 2250 | 10 | 7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9日登录网挂系统 (https://dk2022.jnzbtb.cn: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8日9时至2023年6月19日16时3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6时3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JSJ2022-003号胡营片区(安福路东、汽车西站路南)03宗地地块一: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2. JSJ2022-007号胡营片区(安和路东、居学路南)07宗地地块一: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21日09时1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5. 由于系统原因,中国土地市场网、山东省土地市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7817026 7817021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7817075(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2609707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8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济宁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JSJ2022-003号胡营片区(安福路东、汽车西站路南)03宗地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的出让人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在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进行。
二、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JSJ2022-003号胡营片区(安福路东、汽车西站路南)03宗地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现状交付。该宗地位于安心路以西、居学路以北、安福路以东、汽车西站路以南,出让土地面积4406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住宅,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容积率不大于1.8。按照规划,该宗地需配建幼儿园、老年服务用房、托育服务配套设施等,配建公共设施的体量、标准、监管、移交方式等具体要求,按照规划条件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竞买申请人获得数字证书并登陆网挂系统后,可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9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网挂使用权公告;
(2)网挂使用权出让须知;
(3)网挂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4)授权委托书;
(5)网挂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本);
(7)宗地规划条件;
(8)宗地勘测定界图;
(9)其他出让文件。
(二)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窗口办理,在数字证书有效期(12个月)内可参加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其他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不需重复办理。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办理指南。
(三)确认竞买申请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的,应按照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竞买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电子竞买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
竞买申请人申请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分别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根据网挂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分别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挂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申请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申请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网挂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发送给竞买申请人。
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原则上采取事后审查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竞买申请人参加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不是定金。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纳。
(三)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16时3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36000000)。
开户单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网挂系统自动分配
账 号:网挂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通过电汇或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方式进行交纳。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应遵守银行额度限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分多次汇入竞买保证金帐号,网挂系统自动以保证金账户累计余额计算交纳竞买保证金数额。
八、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挂牌起始价、综合楼面地价、楼面地价增价幅度
该宗地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肆拾陆万元(¥178460000),综合楼面地价贰仟贰佰伍拾元/平方米(¥2250),楼面地价增价幅度为壹拾元/平方米(¥10)。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查询。
(二)网上挂牌报价
1.网挂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3年06月08日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经系统确认的竞买申请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
3.网挂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4.网挂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内,网挂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申请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网挂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网挂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申请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没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挂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有竞买申请人报价的,网挂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申请人为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期间无人应价的,网挂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4.有竞买申请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限时竞价
1、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挂牌期限截止时,竞买申请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内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底价及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申请人为竞得人。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申请人为竞得人。
(五)监督
挂牌截止前1 小时内以及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网络视频直播室对网上挂牌报价、挂牌截止情况及网上限时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六)成交结果确认
竞得人应当在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原件连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委托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验,核验无误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规定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此次网挂使用权交易结果将通过网挂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公布。
十、报价规则
(一)竞买申请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综合楼面地价的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三)竞买申请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申请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申请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网上限时竞价。
(六)规定的时限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竞买申请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未在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2)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情况,导致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网挂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3)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网挂系统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网挂系统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
1.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2.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司法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因竞买申请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挂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承担。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拒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应当以本宗地出让起始价的5‰(最高500万元)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十二、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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