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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金溧漕河白龙荡段驳岸工程施工项目

· 2022-09-02

丹金溧漕河白龙荡段驳岸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金溧漕河白龙荡段驳岸工程常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常港航发[202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省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丹金溧漕河途经丹阳、金坛和溧阳,全长65.59公里,其中金坛段长31.884公里。丹金溧漕河现状航道为III级航道,部分航段为土质护坡,受船行波冲刷影响,护坡倒塌较为严重,为消除隐患,提升航道通航水平,现对丹金溧漕河33K+904~33K+998(右)航段进行驳岸整治。

本项目新建驳岸94m,采用C25素砼重力式驳岸,驳岸顶高程3m,底板顶高程0.55m,底板、墙身均采用C25砼。

本次招标共1个合同段,合同段号DJLCH-BLD-BA-SG,招标内容: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驳岸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年。

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的质量综合评定:优良;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及《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护岸工程管理办法》等标准评定。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航道工程的施工

(3)信誉要求:

A、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2017年9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担任过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及项目总工),项目已交工验收合格,且项目经理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的1/2。

C、项目总工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5)其它要求:

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航海路1号

联系人:周浩

电话:0519-82895622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若有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周浩,联系电话:0519-82895622。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30时,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07-2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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