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 广东省国税局印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事项下放广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7〕10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和核查工作,拟遴选1家单位协助我局开展相关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支撑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了解广州市产业发展的特点,熟悉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并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园区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
(三)具备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对开展软件企业统计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规范的机制。
(四)具备丰富的财税工作经验,对开展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和规范的机制。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1.2023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统计和2024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统计工作。根据《广东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产业统计分析工作,完成2023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报统计和2024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统计,提供2023年年度产业研究分析报告、2024年各月的月度产业研究分析报告、发动企业纳统等。
2.2024年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工作。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税局 广东省国税局印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事项下放广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7〕101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的名单内企业的核查,搭建税宣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等。
3.2024年行业支撑服务工作。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为我局提供国内外产业动态信息、协助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开展相关产业研讨会和企业座谈会,编制提供产业简报,以及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工作进度
1.每月5日前提交月度统计报告。
2.按期完成2024年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核查企业的资料审核、部分企业的现场审核,及组织政策宣讲和申报培训工作,按时将我市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核查结果上报我局。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核查全部工作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3.其他行业支撑服务工作按各自工作时间节点完成。
(三)质量要求
受委托机构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一是深入挖掘符合统计制度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相关企业要做到应统尽统,扩大统计覆盖面。二是要督促行业骨干企业及时上报数据。三是做好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四是扩大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
(四)有意单位需提交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
2.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质证明。
4.提交统计分析、政策核查、支撑服务工作方案。
5.提供项目经理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6.组织开展本工作的经验或能力证明,例如过往相关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点复印件。
7.单位信誉相关证明资料。
8.其它资质证明材料。
9.项目报价,包括经费预算。
五、经费
预算为人民币85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请于2024年1月26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8375700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83123918)
文章推荐:
广州市番禺区东城幼儿园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