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长安大学西咸新区鼎安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长安大学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B2024208F)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
1 | 西咸新区鼎安商务诉长安大学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 次 | 否 |
2、参加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1)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3、成交人基本情况: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成交价:98000元,质保:12月,承诺:满足学校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90天
4、成交人响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5、采购工作小组成员:
王武功,陈建民,韩佩汝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成交供应商,经采购工作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项目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
本次成交结果将公示 1日。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名称: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项目单位联系人:韩佩汝
联系电话:15002900812
电子邮件:hanpr@chd.edu.cn
特此公告。
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0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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